Article 23

Amended

自治机关实施以森林资源保护为主的生态环境建设,制定并实施林业发展规划。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自治机关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草)工程,搞好封山育林、植树种草,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

自治机关实行国家、集体、个人多种形式发展林业,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实行林业分类管理和经营。鼓励各种社会主体投资发展林业,为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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