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Repealed

本条例所称“农业行政部门”是指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农机等与农业技术推广有关的各行政主管部门。“农业综合管理部门”是指各级农业委员会(农业办公室)。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