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其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检查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查处燃气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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