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有禁止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或者收缴相关资质证书,可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