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度假区管委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编制度假区的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度假区的各项行政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审批或审核报批度假区内的投资建设项目;

(四)负责度假区的规划、建设、土地和房地产管理等有关工作;

(五)负责度假区的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工作;

(六)负责度假区的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统计、劳动、人事、治安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受托监管国有资产;

(七)管理度假区的旅游业务、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其他涉外经济活动;

(八)处理度假区涉外事务;

(九)统一规划和管理度假区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十)保障度假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十一)协调管理有关部门设在度假区内的派出机构的工作;

(十二)杭州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