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

总包商与分包商

工程建设推行总包负责制。需要分包的工程,总包商应按规定将建设工程分包给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业主认可。

总包商应向业主全面负责该工程的质量,分包商向总包商负责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总包商和分包商就分包工程的质量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总包商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后,应对分包的工程进行全面有效的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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