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违法案件。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除外。

对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违法案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