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Repealed

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出租人应当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房屋的除外。

土地收益收缴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