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建立行政执法考核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考核,应作为年度考核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应当作为任用和奖惩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据。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