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Repealed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按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应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测绘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五)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如实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