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Chapter 2 工会组织Article 8Amended企业应当在开业投产一年之内组建工会。凡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上级工会有权派员到该单位宣传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有关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未建立工会的企业应当在上级工会指导下,成立工会筹备组,发展会员,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组织。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