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本条例所称的环境噪声,系指干扰人们工作、学习和休息的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所产生的影响周围地区环境的噪声。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3,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