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必须使用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名称。

禁止传播虚假气象信息或者在传播时对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信息随意取舍,引发商业或者新闻效应。

依法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由有关气象台站按照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发展气象事业。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