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报渔业船舶临时检验:

(一)因发生安全事故影响渔业船舶适航性能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报检;

(二)变更渔业船舶检验证书限定的用途、航区和船名、船号、船舶所有人、船籍港的,在变更之日前5日内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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