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Article 2In force上级国家机关(指湖北省和辖有自治县的市的国家机关,下同)及其所属部门,应当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尊重和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领导和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