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Amended

自治县自治机关根据国家教育方针,依照法律规定,决定自治县的教育发展规划、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和招生办法。

自治县自治机关教育各族人民重视教育、尊重教师、关心学生,对先进教师和优秀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8,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