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Amended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第十六条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十八条第八项、第十三项规定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毒品原植物,并处2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6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八条第十五项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6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所得;
(四)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对经营服务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经营服务单位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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