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6

Repealed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依法履行共享使用义务的,由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由其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