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Repealed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和测绘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测绘活动包括:
(一) 大地测量、卫星测量、重力测量、界线测量、工程测量、地形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下管线测绘、航道滩涂测绘、摄影与遥感测绘、数字化测绘等;
(二) 建立和更新地理信息系统;
(三) 编制地下综合管线图、各种地图,提供导航电子地图和互联网地图服务;
(四) 使用和管理测绘成果;
(五) 设置、使用和维护测量标志;
(六) 其他有关的测绘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