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Amended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妨碍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