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Amended

市经济委员会负责本市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

县(市、区)经济(经计)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工作。

计划、科技、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