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务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征求发改、国土、卫生、建设、规划、农业、林业、港务、海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区人民政府意见后,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