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Amended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采取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文件等非法手段骗取登记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撤销登记。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5,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