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地产他项权和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房地产权利以及与此相

关的事项进行记载、公示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5,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