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在进行集体协商、订立和履行集体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妨碍、阻挠工会履行职责的,工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工会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