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Chapter 1 总则Article 8Amended政府投资的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应当按照《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投资建设。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建立国有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加强使用管理,其使用收益应当纳入财政管理,优先用于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建设与维护。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