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设施管理条例/Chapter 2 规划和建设Article 10Repealed公共体育设施的发展规划,由旗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符合农村、牧区特点的体育设施,为开展农村、牧区体育活动创造条件。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