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Amended

自治县依法保护和管理矿产资源,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开发,严禁乱采滥挖。

自治县依法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除上缴中央财政部分外,其余部分由自治县用于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