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划定畜禽、水产养殖区,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配套建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保证污水达标排放,推进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禁止在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禁止向库区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作为水产养殖饲料。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