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Amended

自治县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本县实际,制定教育规划,进行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自治县积极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并逐步在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幼儿教育和成人教育,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自治县设立民族中学和寄宿制的农村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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