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Amended

省人民代表大会的预选,可以举行大会全体会议进行,也可以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采取大会全体会议的形式进行预选,还是采取以代表团为单位的形式进行预选,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大会全体会议进行预选,参加预选的代表应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由主席团主持。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预选,参加预选的代表应超过该代表团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由主席团委托各代表团长或者副团长主持。

举行大会全体会议进行预选,应在全体会议上公布预选结果,以代表团为单位进行预选,由大会主席团汇集预选情况,并及时向全体代表公布预选结果。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7,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