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Repealed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计划,完成公安机关部署的与本单位有关的治安保卫任务,维护单位的治安秩序和稳定;
(二)根据本条例的规定,落实保卫组织、保卫人员、经费等保障事项;
(三)开展法制教育和治安安全检查,组织实施治安防范措施以及治安安全隐患的治理和整改;
(四)就治安保卫工作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决定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奖惩及其他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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