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Repealed

公安机关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监督、检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组织单位开展安全保卫检查,培训保卫工作人员,听取单位对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督促单位落实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消除治安安全隐患;

(四)及时侦破单位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五)应当由公安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依法办事,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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