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外国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表演团体和个人来本市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演出,应当向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