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2

Amended

违反本条例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进入标志或者限入标志的,由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