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分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

下列区域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

(一)太河水库上游特级水源保护区;

(二)鲁山预防保护区;

(三)原山预防保护区;

(四)萌山水库上游预防保护区。

下列区域为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

(一)孝妇河流域工矿监督区;

(二)淄河流域工矿监督区;

(三)沂河流域工矿监督区。

下列区域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一)孝妇河中上游治理区;

(二)沂源田庄水库上游治理区;

(三)螳螂河流域治理区;

(四)白马河流域治理区。

重点防治区的具体范围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内禁止放牧牛羊。

Local Regulations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