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Repealed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核心保护区内擅自破墙开店的,由和顺古镇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