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处理并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之间应当实施信息共享。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