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自治机关对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实行属地管理、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利用。依托现有旅游资源,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项目的建设,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业,并享受国家旅游产业优惠政策的照顾。

鼓励、支持企业、其他组织和公民投资开发自治县旅游资源,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