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Amended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优先发展教育。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决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和招生办法。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巩固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成果。重视学前教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支持发展民办教育,多渠道筹集资金,改善办学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投资办学或者捐资助学。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改善学校的教学环境,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Local Regulations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