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知识城管委会应当按照生态城市和智慧城市的要求,组织开展下列工作:
(一)建设集中式的污水处理和中水利用设施;
(二)投资建设新能源和智能电网等系统工程;
(三)建立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系统,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四)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建立与区域自然地理环境相协调的、高水平的园林绿化体系;
(五)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建设高于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节能标准的低能耗建筑;
(六)推广清洁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鼓励使用符合低碳发展要求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七)高标准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推进交通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建立快速、高效的道路交通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实况监控和交通信息即时发布平台;
(八)高标准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全面应用;
(九)其他与生态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有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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