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废止法规和其他立法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法规,是指经济特区法规和设区的市法规。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3,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