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Amended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坚持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实行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办学或者捐资助学,促进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自治县的教育规划和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用语及招生办法。

自治县的各级各类学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民族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坚持教书育人、尊师重教、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提倡勤工俭学,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Local Regulations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