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Chapter 4 法律责任Article 29Repealed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的单位、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转移、隐匿违法所得的财产的,或者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企业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坏、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