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3
In force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 学校拒不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就近就便入学的;
(二)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旅游单位向残疾人活动收取费用的;
(三) 向农村残疾人、残疾人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摊派筹资、筹劳费用的;
(四)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街道、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或者对无障碍设施未及时进行维修和保护的。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