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Repealed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发生较大变化未及时报告的,由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