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Amended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的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管理。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和市辖县的户外广告设置行政管理部门在市户外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本辖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市户外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管理。
规划、城管执法、工商、公安、建设、交通、房屋、文物、环保、市容园林、气象等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户外广告设置相关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