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行使县级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Local Regulations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