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Chapter 8 监督Article 47Repealed主任会议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常委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全体会议决定。调查委员会人员的组成,由主任会议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代表中提名,提请全体会议通过。调查委员会的工作结束后,应向常委会提出调查报告。常委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