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Repealed

青岛市及各县级市和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水路运输行业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航运管理机关具体负责本辖区水路运输行业的管理工作。

与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有关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水路运输行业的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